总机:010-51657861/2
客服:010-51657863
投诉:010-51657863
传真:010-85774544
      010-52092102-8021
渠道:010-51657861-8008

qq:
msn:zhujboss@hotmail.com

 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狼烟网络的信赖与支持,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


   当您成功购买了我们的网站空间后并绑定了顶级域名,请立即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 http://www.miibeian.gov.cn 填写备案信息,开始为您的网站备案.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方法:
第一步:注册信产部帐号。
1、点击接受,开始注册新用户
2、填写个人资料
3、收取电子邮件和手机的验证码
4、重新登陆验证电子邮件和手机验证码
5、通过后就可以填写备案主体信息

第二步:登记备案网站信息
注册好账号
提交的信息如下:
案例如下:
用户名 天地在线
主办单位全称 北京天地在线广告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性质 企业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公司营业执照号)
上级单位名称或投资者名单 
主办单位所在省 北京市
主办单位所在市 市辖区
主办单位所在县 朝阳区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67号财满街9号楼一单元805室

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码 XXXXXXXXXXXXXXX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 010-51657861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356425XXXX
网站负责人EMAIL地址 xxxx@163.Com
网站名称 天地在线
网站首页URL www.XXXXXXXX.com 
所属接入服务提供者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接入方式 虚拟主机
服务器放置地点 北京
站顶级域名
XXXXXX.COM
是否动态IP 静态
使用的IP列表  XXX.XXX.XXX.XXX
开设栏目涉及内容 其它 (如果涉及到BBS 需要申请ICP证 才能备案)
经营类型 非经营性
  
填写好后 提交备案信息
接下来您所做的就是等待信产部的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注意随时查收你的邮箱。如果审核通过,信息产业部会把审核结果立即发邮件通知到你备案时注册的邮箱中。邮件的内容,包括您的备案号,备案证书和帮助文档。

第三步:根据邮件中的提示操作,下载备案证书,上传到网站完成安装。
  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www.miibeian.gov.cn)取得备案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后请立即将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放置在您网站的指定目录下,并将备案号提交至我司备案管理中心,以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特别注意事项:
1. 如果您主机上绑定多个域名(包括子域名、转发的域名),访问为同一个网站,您注意把域名都填写到备案信息的域名列表中。访问为不同网站,请注意分开提交备案,以免引起因域名未备案导致主机被关闭。
2. 使用中间有新域名要增加并想绑定在已备案网站上,必须先提交备案修改信息,增加域名,待审核通过后再绑定到已有的网站上。
3. 备案成功后,必须立即将备案证书文件bazx.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出现文件下载提示。
4. 必须将备案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位置,并链接网址: www.miibeian.gov.cn
5. 产品在我司购买成功后,立即登陆会员管理中心,在网站备案管理中将未备案网站调整为“自行备案中”,备案成功后,提交备案号。
6. 对于未提交“自行备案中”或“自行备案中”状态超出15天的网站,都会暂时关闭(包括没有进行备案和未通过备案审查),直至网站备案成功。


经营性网站:

  请您直接联系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者联系代办公司帮您办理。 

相关政策法规摘要:

1、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简称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两类。

2、什么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向信息产业部或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向信息产业部办理报备手续。

4、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如何界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感谢您的支持与建议,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动力!

    如您有任何有关备案的问题,请直接致电 01051657861,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天地在线技术部
                                                                            2008年11月13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狼烟网络的信赖与支持,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
发布时间:2008-11-13
来源方式:原创
网站备案紧急通知!(细则)